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文件《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晋组通字[2015]70号),对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作出了安排部署。根据省委、省高校工委、高校纪工委的要求,为确保我院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会议时间
拟定于2015年12月29日召开
三、会议主题
自觉践行“三严三实”
四、参加人员
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并适当扩大列席人员范围。
五、方法步骤
(一)会前准备
1、制定会议方案。按照省委及省高校工委关于开展专题教育的总要求,紧密围绕从严治党这一主线,制定《beat365官方网站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
2、认真组织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中央规定学习篇目,省委书记王儒林同志在专题党课、专题研讨的讲话作为会前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回顾梳理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成果的基础上,安排时间集中学习讨论,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坚实的思想基础。
3、广泛征求意见。制定《beat365官方网站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工作方案》,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前,围绕会议主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谈话和走访调研等方式,多渠道广开言路,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认真做好意见和建议的梳理工作,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向院领导反馈。
4、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在“六对照六反思”基础上,按照“三个必谈”的要求,即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将遵规守矩上的差距与不足,自身和对方不严不实问题的具体表现,改进提高的意见建议谈开谈通谈透。
5、认真撰写发言提纲。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撰写,特别要对照正反典型,结合中央和我省查处的严重腐败案例,把问题挖深入、把根源弄清楚、把措施定具体。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起草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并对其它班子成员的材料逐一审阅把关。
(二)召开会议
1、会前请示
起草《beat365官方网站关于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请示》,于会前上报省高校工委组织部,邀请上级部门领导到会指导。
2、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精心组织院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经上级审核同意,按计划和程序召开学院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高校工委领导到会指导。院各级班子成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在12月25日前完成,邀请分管领导到会指导。
3、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会议。会上,班子成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要负责人带头发言,班子成员逐一发言。自我批评要敢于解剖自己,直接点问题、讲根源、谈整改;相互批评要坦诚相见,用事实说话,不搞无原则纷争;接受批评要态度诚恳,正确对待批评意见,主动作出整改承诺。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之间至少提2至3条意见建议,班子其他成员之间至少提1至2 条意见建议。
(三)从严从实整改落实、立规执纪。
建立完善整改清单,将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查摆出的不严不实问题、民主生活会上点出的问题一并纳入整改范围,立行立改,及时公开,接受监督。实施“六权治本”,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党内纪律规定,加强对遵纪守规情况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四)材料归档和上报
民主生活会结束后,组织人员对所有发言和记录进行总结、梳理,撰写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并于15日内将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报送省高校工委,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做好相关材料归类存档。
六、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1、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把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工作,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持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做好会前学习、征求意见和反馈意见、撰写和审阅对照检查材料、逐一开展谈心谈话;会上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负责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推动整改措施的具体落实,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
2、加强督促指导。院领导班子成员将根据分工分别参加各二级学院班子或各系(部)、各单位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监督和指导,对其班子会前的对照检查材料和会后的整改方案进行认真审阅。
各二级学院、各系(部)和各单位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应在12月25日前结束,严格按照学院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的程序进行。院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上级审核同意后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的程序召开。各二级学院班子、各系(部)和各单位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0日内,要将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情况及时上报院党委组织部。学院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将在会后15日内上报省高校工委和高校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