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系(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16〕14号)要求,为做好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选派工作,请各系(部)按照选派条件,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教师,以系(部)为单位于2016年4月15日前报人事处。
选派条件如下: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或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人事处
2016年4月11日